雅安市學生資助政策簡要匯編
- 時間:
- 2019-04-24 15:56:42
- 作者:
- 胡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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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源:
- 四川教師資格網




“不讓一個孩子因家庭經濟困難而失學”是黨和國家的莊嚴承諾,也是各級政府的神圣職責。近年來,學生資助政策體系不斷完善,資助規模不斷擴大,資助標準不斷提高,目前已構建起“縱向貫通、橫向聯通、各級各類學校全覆蓋、集免、獎、助、貸、補多位一體”的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實現了貧困學生從"小"到"大"應助盡助的歷史性突破,充分保障了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受教育權益。
一、學前教育
1.非民族地區“三兒”資助。對雨城區、名山區、天全縣、蘆山縣4個縣(區),經縣(區)級教育行政部門審批設立的普惠性幼兒園的在園家庭經濟困難兒童、孤兒和殘疾兒童,每人每月減免保教費100元(一年按10個月計算,共1000元,實際收費低于此標準的幼兒園據實減免),減免資助面為轄區內在園兒童總人數的10%。
2.民族地區保教費減免。對滎經縣、漢源縣、石棉縣、寶興縣4個民族待遇縣,經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審批設立的普惠性幼兒園的在園兒童,每人每月減免保教費60元(一年按10個月計算,共600元,實際收費低于此標準的幼兒園據實減免),減免資助面為100%。
3.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資助。從2016年春季學期起,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幼兒全部納入面上的保教費減免范圍,并據實免除保教費。其中:在公辦幼兒園就讀的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幼兒,按照實際收費標準據實免除;對在教育行政部門批準設立的民辦幼兒園就讀的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幼兒,按當地同類型公辦幼兒園免費補助標準給予等額補助,其收費標準高于財政補助標準的部分,由學生家庭承擔。
二、義務教育
1.實施“三免一補”。對城鄉義務教育階段在校學生實行“三免一補”。“三免”即全面免除學雜費、免費提供教科書、免除作業本費。“一補”即對家庭經濟困難寄宿學生給予生活費補助,標準為小學生每生每學期500元、初中生每生每學期625元,“一補”資助面為在校寄宿學生總人數的55%。
2.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資助。除享受“三免”外,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寄宿學生全部納入“一補”資助范圍。
三、普通高中教育
1.學費減免。免除普通高中家庭經濟困難在校學生的學費,免學費政策資助面為我市各地普通高中在校生總數的30%。
2.國家助學金。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國家資助制度,國家助學金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2000元。漢源縣、石棉縣、滎經縣、寶興縣4個民族待遇縣資助面為36%,雨城區、名山區、天全縣、蘆山縣4個縣(區)的資助面為28%。
3.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資助。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全部納入免除學費范圍,并據實免除學費;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同時還要全部納入國家助學金資助范圍,標準為每生每年不低于2000元。
四、中等職業教育
1.免學費。對公辦中等職業學校全日制正式學籍一、二、三年級在校學生免除學費(藝術類相關表演專業學生除外)。
2.中職助學金。資助全日制學歷教育正式學籍一、二年級在校的非涉農專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按一、二年級非涉農專業學生總人數的20%確定非涉農專業享受助學金人數)和所有涉農專業學生。民族待遇縣所在地中職學校學生(一、二年級)以及“9+3”學生全部納入助學金享受范圍,不受困難家庭“20%比例”的限制,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2000元。
3.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資助。一是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同時全部納入免除學費和國家助學金資助范圍;二是從2016年秋季學期起,對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全日制學歷教育正式學籍中職(含技工學校)學生,給予每生每學期500元的生活補助(休學期間暫停享受資助)三是從2016年春季學期起,對建檔立卡貧困家庭中職學生實施“雨露計劃”,每生每學年補助1500元,該項目由扶貧移民局通過系統申報并通過支農惠農“一卡通”直接發放到貧困戶。實施對象為建檔立卡貧困家庭注冊正式學籍的中職、高職學生(含戶籍遷入學校的高職在校生),學生在校學習期間(含頂崗實習),第一次得到扶貧助學補助后,期間無論家庭是否脫貧都繼續享受扶持政策,中等職業教育期間享受扶貧助學補助,畢業后直接升入高等職業院校繼續學習的學生,其家庭繼續享受該資助政策;四是中高等職業教育學校“助學幫扶”,從2016年秋季學期起,對我市建檔立卡貧困家庭中自愿就讀市域內中高等職業教育學校(含中等技術學校、職業高中學校、技工學校、雅安職業技術學院及其附設中職班)的雅安籍在校一、二年級貧困生(其中,2016年秋季學期二年級貧困生享受資助1年;2016年、2017年、2018年新招收貧困生享受資助2年)進行專項資助,除按國家有關規定享受免學費等資助政策外,每生每年再專項資助生活費3000元,做到應助盡助。
五、高等教育
(一)由地方執行的政策
1.生源地助學貸款。被國家批準設立、實施高等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專科高校、高職、高專院校正式錄取的新生和在讀的本專科生、研究生、第二學士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間完成學業所需的基本費用,均可在戶籍地申請。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學生(含第二學士學位、高職學生,下同)每人每年申請貸款額度不超過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請貸款額度不超過12000元。借款人在讀期間的貸款利息由財政全額補貼。
2.市級特困家庭大學新生入學。全市共資助25名特困家庭學生,每生一次性給予入學資助4000元。資助對象須具有雅安市應屆普通高中學籍、在當年普通高考中考取大學本科且常住戶口為雅安市六縣二區的特困家庭的高中畢業生。
3.建檔立卡貧困家庭新入學的全日制本專科學生給予學費和生活費補助。從2016年秋季學期起開始實施,對建檔立卡貧困家庭新入學的全日制本專科學生(含高職、專科、本科),按照每生每學年4000元的標準給予資助(學費資助2000元、生活費補助2000元),連續資助直到學業結束。休學期間,暫停發放資助。本科畢業后攻讀研究生的,不屬于資助范圍,但畢業當年專升本、攻讀第二學士學位的全日制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可享受本資助政策。享受本資助政策的學生,可同時享受國家助學貸款、國家獎助學金、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等國家和省高校學生資助政策。
(二)由高校執行的政策
1.國家獎學金。本專科生國家獎學金,用于獎勵特別優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專科(含高職、第二學士學位)在校生,全國每年獎勵本專科學生5萬名,每生每年8000元。
2.國家勵志獎學金。用于獎勵資助品學兼優、家庭經濟困難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專科(含高職、第二學士學位)在校生。國家勵志獎學金資助面約為全省全日制普通高校本專科(含高職、第二學士學位)在校學生總數的3%,每生每年5000元。同一學年內,國家勵志獎學金和國家獎學金不能同時獲得。
3.國家助學金。用于資助家庭經濟困難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專科(含高職、第二學士學位)學生,國家助學金資助面約為全省全日制普通高校本專科(含高職、第二學士學位)在校學生總數的30%,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3000元。
4.其它資助。國家在本專科教育階段建立除以上資助政策外,還建立起師范生免費教育、退役士兵教育資助、基層就業學費補償助學貸款代償、服義務兵役國家資助、新生入學資助項目、勤工助學、學費減免等多種形式有機結合的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
特別強調:入學時,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大學新生如暫時籌集不齊學費和住宿費,可在開學報到的當天,通過學校開設的“綠色通道”報到。入校后再向學校申報家庭經濟困難,由學校核實認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給予資助。其中,解決學費、住宿費問題,以國家助學貸款為主,以國家勵志獎學金等為輔;解決生活費問題,以國家助學金為主,以勤工助學等為輔。
六、教育救助基金
教育救助基金是政府主導、社會參與的公益性、救助性專項資金,用于農村貧困家庭子女在享受現有普惠性教育資助政策之后,仍面臨的與就學直接相關的特殊困難救助,避免貧困家庭子女因經濟原因輟學。救助對象為建檔立卡貧困戶從學前教育到高等教育階段在校就讀的子女,其家庭需同時滿足以下條件:一是戶籍在本縣(區)區域內;二是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三是在享受現有教育保障制度和助學幫扶政策(含免學雜費、助學金、生活補助、扶貧資助、助學貸款等)基礎上,仍存在與子女就學直接相關的特殊困難。申領程序遵循“個人申請→村級初審→鄉鎮復審→縣級教育部門審定→村上公示→撥付發放”的基本管理程序。救助標準一般控制在每戶每年500—5000元之間,具體救助標準由縣(區)綜合考慮基金支付能力、貧困家庭困難程度、就學負擔情況等相關因素確定。
備注:以上為目前學生資助政策的執行標準,如上級部門對資助政策有所調整,我們將按照文件的最新標準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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